《南大区域国别研究前沿》2024年第18期:中国水外交研究特辑

时间:2024-11-01浏览:11


南京大学区域国别研究院创立于20221128日,由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王逸舟担任院长。研究院旨在围绕区域国别之“学”展开研究、扎实推进,为中国发展和全球治理提供有特色的方案与智慧。《南大区域国别研究简讯》对此做初步探索。

       本期特邀责编张励  博士、复旦大学一带一路及全球治理研究院副研究员


      目  录

      学之探究  正名之路:水外交的“真假外交之辨”

      国内动态  发展之路:中国水外交从“边缘”到“小众”的成长

      学人特色  多元之路:中国水外交的跨学科研究群体分析


编者按:“对手、竞争者”的英文“Rival”一词源自拉丁文“Rivalis”,意为“使用同一河流的人”。水资源一直被人类视为重要的生存与发展资源,更成为由河流近邻演变为竞争对手的重要缘由。早在公元前2450年左右,在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之间的“Gu’edena”(天堂边缘)地区,拉加什国王便以水为武器与邻近城邦乌玛发生冲突。21世纪以来,随着水资源危机的加剧及其对各国的“地缘政治经济压强”的不断增强,各国开始将水外交事务视为关乎国家安全与对外战略的重要议题。

2011年,联合国正式呼吁推进“水外交”,以作为解决水冲突和促进水合作的新型路径。与此同时,中国、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纷纷开始水外交的学理研究与积极实践。在短短的十余年里,水外交作为有上百年历史的外交中的“新兴者”与“后来者”,已初步形成了自身的理论体系。全球水外交的研究者与实践者共同就水外交的概念、主体、类型、属性、核心、合法性、评估体系等做出了深入探讨与系统分析。中国作为全球水外交研究的中坚力量,在水外交探索过程中遵循外交的发展需求、主权需求与责任需求(王逸舟,2003),对全球水秩序的构建起到了建设性作用。

本期简讯聚焦中国的水外交研究,力图爬梳与勾勒出全球水外交图景下的“中国路径”。本期简讯设置“学之探究”“国内动态”“学人特色”三个栏目。“学之探究”是为水外交的正名之路,聚焦探寻全球水外交的兴起背景、源流脉络与理论体系,并就水外交的“真假外交之辩”做出分析。“国内动态”是为中国水外交从“边缘”到“小众”的发展之路,重点探究中国水外交的历史发展阶段、研究机构分布与研究特点。“学人特色”是为探寻中国水外交研究跨学科群体的多元之路,着重分析跨学科研究群体的出身背景、从属学科与研究特色。

       

       学之探究 | 正名之路:水外交的“真假外交之辨”

一、全球水外交研究的兴起背景

近几十年来,水资源成为国际关系风云变化中所无法规避的议题。由水资源所引发的政治、安全、经济、文化、生态等方面的冲突正深刻影响着全球格局、地区秩序与国家发展。在此背景下,全球水外交研究呼之欲出。2011年联合国正式呼吁推进“水外交”。[1]

10余年来,全球水外交研究的兴起与发展有其主客观的必然性。第一,极端气候引发水资源短缺与水灾害发生频率大幅度提高,国家面临生存与发展危机。根据世界气象组织发布的《2023年全球气候状况》报告指出,全球近地表平均温度比工业化前基线高出了1.45摄氏度(如图1所示),[2] 接近《巴黎气候变化协定》设定的1.5摄氏度下限,并已向全世界发出红色警报。极端气候所带来的重大洪水、长期干旱、海平面上升,对部分亚洲、非洲、欧洲、北美洲等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已造成严重冲击,同时更加剧了跨界河流国家间的紧张关系。因此,各国开始研究水外交,以期解决流域水争端,促进水合作。


11850年至2023年全球年平均温度距平/温差(相对于1850-1900年)

资料来源:世界气象组织

    第二,人口急剧增长伴随着用水需求的增加,使得流域国间的关系更为紧张。当前世界人口数量是20世纪中期的三倍多。1950年全球人口仅为25亿,到2022年已达80亿,预计2030年和2050年将分别增至85亿和97亿。[3]而在过去的100年里,人口的迅速增加致使生产生活用水增加了6倍。[4]在部分非洲、南亚等地区,农业用水仍无法确保粮食安全。此外,人类对能源需求的渴望也使得大坝建设激增。从20世纪初至今,全球共建造近6万座大坝,并且仍将继续。[5] 因此,水资源的利用与管理成为各流域国的重要关切。各国期望通过水外交的研究与实践,降低与管控同其他国家的水冲突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打造全流域的水资源合作机制。

第三,水资源的“泛安全化”与“泛政治化”的新趋势,促使各国加紧水外交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下,大国博弈、地区冲突等日益加剧。水资源逐渐开始由“自然技术议题”转向“政治博弈议题”“泛安全化”与“泛政治化”的特征更为突出。近年来,“水舆论战”“水技术战”等水博弈在全球局部地区更是风起云涌。因此,各国基于自身地理位置、国家实力、利益诉求等因素,开始更为重视兼具普遍化与特色化的水外交系统性研究。同时,各国将水外交视为确保其未来自身水开发权利,实现国家对外战略利益,确保地区水秩序,乃至经营全球棋局的重要方式之一。

二、全球水外交研究的源流脉络

全球水外交研究发展共分三个阶段,且每个阶段都有其独有的研究特色。第一个阶段为1980年前的“铺垫期”,第二个阶段为1980年至2010年的“萌芽期”,第三个阶段为2011年至今的“发展期”。2011年起,无论在理论研究、实践研究,还是具体的水外交实践上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活跃状态。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分类是根据每个阶段内的主要研究趋势和特点所划分,并不能一概而论,画地为牢。因为在某一阶段内,极少数研究已开始提前具备了下一阶段的研究特色。例如,2007年乌苏拉·奥斯瓦德·斯普林(Úrsula Oswald Spring)撰写的《水外交:在区域进程中的学习机遇》,用较多篇幅探讨了水分析框架并分析了美国和墨西哥水资源战争。[6]这篇文章在研究特色上同时具备了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一些特性。但总体上来说,每个阶段的研究还是围绕主流特色所展开。

第一,全球水外交研究“铺垫期”(1980年之前)。在此阶段,国内外学界多从水资源管理、水资源冲突、水战争等视角进行切入,主要对某地区造成水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供对应的策略。例如雷米·纳多(Remi Nadeau)的《水战争》,[7]阿尔伯特·莱帕斯基(Albert Lepawsky)的《国际河流发展》,[8]贾斯珀·英格索尔(Jasper Ingersoll)的《湄公河流域发展:新环境下的人类学》,[9]王庆的《湄公河及其三角洲》,[10]明远的《摩泽尔河的运河化》,[11]竹珊的《尼日尔河三角洲》,[12]等。“铺垫期”的全球水外交研究主要通过历史学、地理学、人类学等多学科角度探讨河流水合作、水冲突和水管理的议题,并对水冲突严重的跨界河流已有关注和分析。但在研究过程中并没有明确提出水外交相关概念与案例,甚至也未直接使用“水外交”一词。总体而言,该阶段的全球水外交研究为之后的理论开创与案例研究开辟了道路和积累了经验。

第二,全球水外交研究的“萌芽期”(1980年—2010年)。全球水外交研究“萌芽期”区别于“铺垫期”的最显著特征是正式出现了“水外交”一词,并开始研究水外交实践议题。目前所能查到的最早出现“水外交”一词的文献是,1986年由努尔·伊斯兰·纳赞(Nurul Islam Nazem)和穆罕默德沙·哈马尤恩·卡比尔(Mohammad Humayan Kabir)所撰写的《印孟共享河流与水外交研究》。该文分析了印度和孟加拉国之间共享河流的地缘政治背景,印度的水外交政策及其对孟加拉国的影响,并提出了孟加拉国应对水外交挑战的政策建议。[13]之后关于水外交的研究成果日渐增多,例如,瑟亚·萨贝迪(Surya Subedi)撰写的《南亚水外交:马哈卡利河与恒河条约的缔结》,[14]伯特伦·斯佩克特(Bertram Spector)的《激发水外交:探寻谈判的情境性激励因素》,[15]马尔瓦·多迪(Marwa Daoudy)的《叙利亚与土耳其的水外交(1962年—2003年)》。[16]阿毗采·顺金达(Apichai Sunchindah)的《澜沧江—湄公河流域的水外交:前景与挑战》,[17]印第安纳·明托库瓦(Indianna D. Minto-Coy)撰写的《水外交:促进双边合作以开发与调动水资源助力发展》,[18]等。

萌芽期”的全球水外交研究开始有新的突破但同时也有其局限性。首先,在研究跨界水资源问题中出现了“水外交”一词,表明研究者突破了原有视角,以一种新的方法去探究水争端与水合作。同时,水外交实践研究的涵盖范围不断扩大,覆盖了东南亚、南亚、西亚、非洲等水冲突热点地区。但“萌芽期”的全球水外交研究主要处在对实际问题的对策提出与问题解决阶段。虽然有极少数研究成果涉及了水外交方法讨论,但并不能代表该阶段的发展主流与特色。此外,有关如何运用水外交防止水权益被绑架,降低在对象国社会层面的影响,以及塑造国家信誉和提升区域合作关系等角度的探讨也并不多。

第三,全球水外交研究“发展期”(2011年至今)。该阶段全球水外交研究开始蓬勃发展,在理论研究、实证研究、政策研究等方面上都空前活跃,真正意义上进入了“水外交时代”。首先,全球水外交研究不仅对水外交的冲突案例做进一步深入分析,同时还开始进行水外交理论构建。例如,2013年沙菲克·伊斯兰姆(Shafiqul Islam)和劳伦斯·萨斯坎德(Lawrence Susskind)的《水外交:管理复杂水网络的协商方式》,[19]2015年沙菲克·伊斯兰姆和阿曼达·雷佩拉(Amanda C. Repella)的《水外交:一种管理复杂水问题的协调方式》,[20]2014年张励的《水外交:中国与湄公河国家跨界水合作及战略布局》,[21]2015年郭延军的《“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中国周边水外交》,[22]2018年肖阳的《中国水资源与周边“水外交”——基于国际政治资源的视角》,[23]等等。其次,国际组织从政策设计维度推动水外交的研究发展。2011年联合国呼吁推进水外交政策,[24]联合国训练研究所(United Nations Institute for Training and Research)专门开设《水外交入门》在线课程。[25]此后联合国多次强调水外交在维持和平与安全中的特殊作用。[26]此外,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举办了“水外交:共享跨界水资源的工具”国际会议,有来自世界各地的120多位外交官、政治学者、经济学家、水资源学者与其他相关专家,共同探讨了水外交的复杂性。[27]接着,国家政府与地区组织也从实践层面推动水外交研究。印度积极谋划对中国开展“次区域水外交”,[28]欧盟提出将水外交纳入到外交政策议程,[29]瑞士推动在关键跨界热点地区进行水外交与水治理,[30]等等。最后,全球各大研究机构围绕水外交展开了专门的学术会议探讨,甚至开设了对应专业以培养水外交专业人才。例如美国塔夫茨大学、美国南加州大学、中国复旦大学举办了水外交研讨会,相关学校还具备水外交研究方向的人才培养功能。

总体而言,“发展期”的全球水外交研究已经做到了理论与案例并举,学术与实践共进的层面。从研究内容上来看,水外交理论研究开始兴起,案例研究进一步增多。从研究平台上来看,不仅通过论著、报告等纸质平面形式,还涵盖专题的学术交流与培训等立体形式。从研究运用上来看,部分国际组织与国家已经开始逐渐将水外交运用到具体的跨界水资源处理与外交实践中去。

三、水外交的理论体系建设

水外交的理论体系建设要包括概念、主体、属性、核心、合法性、绩效评估体系等内容。目前全球学界主要聚焦于对水外交“概念”的讨论,但也有少量成果对整个水外交体系进行构建,并日益成熟。

在对水外交概念的探讨上,国内外学界主要有“技术路径”与“外交路径”。沙菲克·伊斯兰姆认为“水外交是一个新兴的水资源管理框架,它的运作模式是先就复杂水问题进行谈判并最终制定决策。”[31]印第安纳·明托库瓦认为“水外交是通过谈判、交易和交换途径来缓和和解决国家间水资源准入及使用冲突上的一种方式。”[32]鲁本··甘德伦和贾恩·罗德认为“水外交可以被广义地定义为(非)国家行为体和至少一个国家或政府间国际组织在湖泊、河流和含水层盆地等跨界淡水资源上的联系。”张励认为“一国政府或政府间国际组织为确保跨界水资源开发需求或水地缘战略利益,通过传统方式与技术方式与另一(多)国或政府间国际组织所展开的一种灵活多变的活动。”郭延军认为“水外交广义上指的是国家以及相关行为体围绕水资源问题展开的涉外活动,狭义上,指的是国家以及相关行为体围绕跨界水资源或国际河流水资源问题展开的涉外活动”,[33]等等。虽然学界对水外交是否是外交的一个分支有所分歧,但总体而言大多数研究都将其视为外交的一个重要类别。

在对水外交的实施主体分析上,大多数研究人员认为水外交的实施主体应是国家与政府间国际组织,但鲁本··甘德伦(Ruben Van Genderen)、贾恩·罗德(Jan Rood)、内奥米·莱特(Naomi Leight)等学者认为水外交的主体不仅包含国家,还包括非国家行为体(或称之为其他国际行为体)。[34]同时,在对水外交的属性分析上,主要包括自然属性(地域因素、气候因素等)、技术属性(水利合作等)、社会属性(政策因素、文化因素、宗教因素、法律因素、竞合因素等)、捆绑属性(水安全、水利益捆绑)四类。[35]此外,在水外交核心与合法性研究上,水外交的核心是“国家水权”,而其合法性根据不同条件来源于本国或流域内合作国家的水权让渡。另外,在水外交的绩效评估体系探析上,有研究设定了水外交在促进水资源开发、提升区域安全稳定、加快区域融合、促进贸易关系、应对水竞争、调控水舆情、辅助对外战略和促进地缘秩序建设的评估体系。[36]

2011年正式进入“水外交时代”的短短十余年内,在全球水外交研究界的共同努力下,已就解决复杂的跨学科的水争端议题,初步形成了水外交的理论体系。由于篇幅所限,水外交的研究内容与数量甚多(如有关水外交类别、目的等内容的探讨)。与此同时,随着全球各国和政府间国际组织在水外交实践中的经验不断累积,以及学界日益深入的研究探索,水外交理论体系将进一步提质升级。

四、水外交的“真假外交之辨”

1796年爱德蒙·伯克(Edmund Burke)提出“外交”概念以来,外交已有近230年的发展与演进。面对2011年才在全球范围内受到重视和推广的“水外交”而言,自是十分年轻的后生晚辈,因此不时会受到其是否为“真外交”的质疑。

国内外关于“外交”的常规定义与广义定义较多,北京大学王逸舟教授、复旦大学陈志敏教授等对诸多外交定义进行了总结、梳理与创新。[37]本文用“总体外交”为标准来衡量水外交是否为真正的外交。“总体外交是主权国家(以及国家联合体)为了实现其对外政策目标,以国际法和有关惯例为基础,通过正式代表本国的最高领导人和以专职外交部门为核心的中央政府部门,以及在他们的领导下通过其他半官方和非官方的机构、社会团体以至个人,以通讯、访问、会谈、谈判、签订协议等和平方式处理国际关系和国际事务的行动和过程。”总体外交由官方外交与非官方(包括半官方)外交两部分组成,并以前者为核心。在官方外交中又可分为全局外交和功能性外交。此外,外交主体为各个主权国家和国家联合体。外交客体主要是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交往。[38]

基于外交的基本定义和上述水外交理论体系研究内容,可以发现水外交符合“总体外交”的特征,并符合“官方外交”特点。此外,由于水外交涉及议题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因此水外交既具备“全局外交”的特征,需要专职外交部门负责,同时也具备了部分“功能性外交”的特性,需要涉及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加以承担有关专业领域的功能。因此,可以说,水外交作为真正外交的分支,还进一步推动了新形势下外交体系本身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此外,从2011年全球水外交的实践层面也可以看出,联合国、中国、美国、欧盟、印度等从国际组织和政府层面积极推动水外交进展,也进一步证明水外交的“真”身份。


注释:

[1]《联合国呼吁推进“水外交”政策》,福布斯,2011325日,https://www.forbeschina.com/articles/8502

[2]2023年气候变化指标达创纪录水平:WMO》,世界气象组织,2024319日,https://wmo.int/zh-hans/news/media-centre/2023nianqihoubianhuazhibiaodachuangjilushuipingwmo

[3] 《人口》联合国https://www.un.org/zh/global-issues/population

[4] 《联合国水事会议开幕,努力寻求全球水危机的解决方案》,联合国,2023322日,https://news.un.org/zh/story/2023/03/1116422

[5] Christiane Zarfl et al., “A Global Boom in Hydropower Dam Construction,” Aquatic Sciences, Vol.77, 2015, pp.161-170;《世界各国大坝数量》,中国电力网,202131日,http://mm.chinapower.com.cn/qtsj/20210301/54829.html

[6] Úrsula Oswald Spring, “Hydro-Diplomacy: Opportunities for Learning from an Interregional Process,” in Clive Lipchin et al eds., Integrated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 and Security in the Middle East, Springer Netherlands, 2007, pp. 163-200.

[7] Remi Nadeau, The Water War, Rockville: American Heritage Publishing Company, 1961.

[8] Albert Lepawsky,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of River Resources,” International Affairs, Vol.39, No.4, 1963, pp.533-550.

[9] Jasper Ingersoll, “Mekong River Basin Development: Anthropology in a New Setting,” Anthropological Quarterly, Vol. 41, No. 3, 1968, pp.147-167.

[10] 王庆:《湄公河及其三角洲》,《世界知识》1963年第12期。

[11] 明远:《摩泽尔河的运河化》,《世界知识》1964年第12期。

[12] 竹珊:《尼日尔河三角洲》,《世界知识》1964年第19期。

[13] Nurul Islam Nazem and Mohammad Humayan Kabir, Indo-Bangladeshi Common Rivers and Water Diplomacy, Bangladesh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nd Strategic Studies, 1986.

[14] Surya Subedi, “Hydro-Diplomacy in South Asia: The Conclusion of the Mahakali and Ganges River Treaties,”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93, No. 4, 1999, pp. 953-962.

[15] Bertram Spector, “Motivating Water Diplomacy: Finding the Situational Incentives to Negotiate,” International Negotiation, Vol.5, No.2, 2000, pp.223-236.

[16] Marwa Daoudy, “Syria and Turkey in Water Diplomacy (1962–2003),” in Fathi Zereini, et al. eds., Water in the Middle East and in North Africa: Resources,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Springer Berlin Heidelberg, 2004, pp. 319-332.

[17] Apichai Sunchindah, “Water Diplomacy in the Lancang-Mekong River Basin: Prospects and Challenges,” Paper presented at the Workshop on the Growing Integration of Greater Mekong Sub-regional ASEAN States in Asian Region, September 2005, Yangon, Myanmar, pp. 20-21.

[18] Indianna D. Minto-Coy, “Water Diplomacy: Effecting Bilateral Partnerships for the Exploration and Mobilization of Water for Development,” SSRN Working Paper Series, 2010.

[19] Shafiqul Islam et al., Water Diplomacy: A Negotiated Approach to Managing Complex Water Networks, New York: Routledge, 2013.

[20] Shafiqul Islam and Amanda C. Repella, “Water Diplomacy: A Negotiated Approach to Manage Complex Water Problems,”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Water Research & Education, Vol. 155, No.1, 2015, pp. 1-10.

[21]张励:《水外交:中国与湄公河国家跨界水合作及战略布局》,《国际关系研究》2014年第4期。

[22]郭延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中国周边水外交》,《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15年第4期。

[23]肖阳:《中国水资源与周边“水外交”——基于国际政治资源的视角》,《国际展望》2018年第3期。

[24] 《联合国呼吁推进水外交政策》福布斯2011325http://www.forbeschina.com/review/201103/0008356.shtml

[25] “Introduction to Water Diplomacy,” United Nations Institute for Training and Research, http://www.unitar.org/event/introduction-water-diplomacy.

[26] 《安理会推动“水外交”强调水在维持和平与安全中的特殊作用》,联合国新闻,20161126日,http://www.un.org/chinese/News/story.asp?NewsID=27148

[27] Ganesh Pangare and Bushra Nishat, “Perspectives on Hydro-Diplomacy”, in Ganesh Pangare, ed., Hydro Diplomacy: Sharing Water across Borders, Academic Foundation, 2014, p.3.

[28] 《印度提议对华开展“次区域水外交”》,新华网,20121227日,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2-12/27/c_124156187.htm

[29] “EU: ‘Water Diplomacy’ Will Join Foreign Policy Agenda,” Oxford Analytica Daily Brief Service, September 25, 2013.

[30] “Switzerland: Water Diplomacy and Governance in Key Transboundary Hot Spots,” MENA Report, April 27, 2013.

[31] Shafiqul Islam et al., Water Diplomacy: A Negotiated Approach to Managing Complex Water Networks, New York: Routledge, 2013.

[32] Indianna D. Minto-Coy, “Water Diplomacy: Effecting Bilateral Partnerships for the Exploration and Mobilization of Water for Development,” SSRN Working Paper Series, 2010.

[33] 注:由于篇幅所限,具体参见,张励:《水外交:中国与湄公河国家跨界水资源的合作与冲突》,博士论文,云南大学,2017年,第29-30页;肖阳:《十八大以来中国周边水外交的回顾与展望》,《中国周边外交学刊》2017年第2辑,第72-74页;郭延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中国周边水外交》,《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15年第4期,第84页。

[34] Ruben Van Genderen and Jan Rood, “Water Diplomacy: A Niche for the Netherlands?,” Netherlands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Clingendael’, Netherlands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he Water Governance Center, 2011; Naomi Leight, ed., CPD Perspectives on Public Diplomacy: Cases in Water Diplomacy, Figueroa Press, 2013.

[35] 张励,《水外交与国际水法的内在机理、理论构建与当代实践——以湄公河“上下游困局”为例》,《复旦国际关系评论》2023年第1期;张励、吴波汛:《宗教与水外交》,载徐以骅主编,《宗教与美国社会》,宗教文化出版社,2024年,第195页。

[36] Marko Keskinen, et al., “Water Diplomacy: Bringing Diplomacy into Water Cooperation and Water into Diplomacy,” in Pangare, Ganesh.ed. Hydro Diplomacy: Sharing Water across Borders, Academic Foundation, 2014, p. 36;张励:《水外交:中国与湄公河国家跨界水资源的合作与冲突》,博士论文,云南大学,2017年,第34-39页。

[37] 王逸舟:《外交知识刍议》,《国际关系研究》2021年第2期,第8-13页;陈志敏、肖佳灵、赵可金:《当代外交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5页。

[38] 陈志敏、肖佳灵、赵可金:《当代外交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6页。


       国内动态 | 发展之路:中国水外交研究从“边缘”到“小众”的成长

一、中国水外交研究的发展阶段

中国外交的学习过程和制度创新在不断加速。[1]中国作为“亚洲水塔”日益重视水外交在处理周边国家关系、构建“绿色丝绸之路”、打造“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中的重要作用。[2]2011年联合国开始呼吁各国推进“水外交”起,中国学界也于同年开始就水外交理论构建与水外交实践案例等开始研究,并于2014年发表了第一篇关于水外交理论与实践的文章。此后,中国对水外交的研究数量和研究议题出现了快速发展,研究内容进一步深入和扩大。中国对水外交的研究可分为两个阶段,即2011年至2016年的“起步阶段”,以及2017年至今的“发展阶段”。

第一,在中国水外交研究的起步阶段,中国学界提出了初步的水外交理论框架与实施策略,同时就全球外交冲突最严重的地区之一的湄公河地区进行了重点探讨,此外还对中亚地区的水外交问题做了简要分析。一是从国际关系角度初步构建起了水外交的理论框架。中国学界从“防守型水外交”与“攻击型水外交”,[3]广义水外交”与“狭义水外交”[4]两个视角对水外交做出了初步的概念定义。此外,还提出了水外交的实施主体、实施对象、实施途径、核心内涵、基本属性等。[5]二是研究中国水外交发展的政策驱动力。中国学界认为中国水外交研究的发展还在于中国对于处理与周边国家跨界水资源问题的日益重视,以及意识到“水资源矛盾”将成为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所无法绕开的议题。[6]三是探索中国在湄公河地区与中亚地区的水外交实践。中国学界分析了中国与湄公河国家和中亚国家进行水外交过程中的“湄公河委员会的弱制度性与中国加入湄公河委员会之争”问题、“湄公河国家对跨界水资源合作中水流量、泥沙运输担忧”问题、“区域外大国在湄公河跨界水资源开发中的介入”问题、“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分水”问题等。[7]

第二,在中国水外交的发展阶段,来自中国学界与中国政界的研究团体开始深化研究水外交理论体系并构建起中国水外交理论框架。同时,中国对水外交案例研究的地域范围进一步扩大,并对其他国家的水外交实践模式与经验进行探析。一是中国继续以国际关系学科为主并结合跨学科内容来深化水外交理论,创新中国水外交体系。中国研究团队在前期积累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水外交概念并深入构建水外交理论的内涵、绩效评估等内容,并融入气候变化、国际法、软实力、宗教等因素,以形成更加高效、精准、可持续的水外交实践。同时研究团队开始专门研究中国水外交体系的构建路径、推进策略与发展趋势等重要内容。二是中国研究团体继续深入分析中国在湄公河地区的水外交实践,并进一步扩大中国在全球其他地区水外交实践案例的内容探索。中国研究团体进一步深入分析了中国与湄公河国家在水利设施建设、航运经济与安全功能开发、信息交流与技术合作、区域内水资源管理合作上的内容,以及中国与湄公河国家面临的水资源类冲突、水通道类冲突、水舆情类冲突、水管辖权类冲突、水竞争类冲突(张励,2017)。[8]同时中国也开始研究自身在东南亚地区、中亚地区、东北亚地区、南亚地区的水外交实践案例与策略(张励,2017;郭延军,2017;张瑞金等,2017;王建平等,2017;涂亦楠等,2018;肖阳,20182019;周晓明等,20192020)。[9]三是中国开始研究其他国家的水外交实践模式及对中国水外交发展的启示。中国开始研究对来自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大国与中等国家等不同类别的水外交实践内容。具体包括美国水外交、欧盟水外交、以色列水外交、韩国水外交、新加坡水外交、马来西亚水外交、荷兰水外交、埃塞俄比亚水外交等国家的水外交及其对中国水外交启示的研究(刘博等,2017;邢伟,20172019;夏朋等,2017;李志斐,2018;高阳,2018;刘博等,2018;许成,2019;于宏源等,2020;王琛,2020;张励,2020)。[10]

总体而言,中国对水外交的研究日益深入。首先,在研究数量上,中国水外交研究呈上升趋势并每年保持在一定发表数量。其次,在研究内容上,对水外交理论和实践都有所涉及,并开始探索中国水外交理论体系构建。接着,在研究对象上,不仅仅局限于中国水外交本身或者湄公河地区,而是扩展到中国周边区域,以及通过对其他国家的水外交研究来完善与升级中国水外交自身。最后,在研究群体上,从起步阶段由单一的研究群体——中国学界研究水外交,逐渐发展为来自中国学界和中国政界的多群体研究人员对水外交进行不同侧重的研究。

二、中国水外交研究的研究机构分布

在中国水外交研究“起步阶段”,主要研究机构分布在跨界河流接壤的前沿省份云南,中国外交研究的重镇地区北京和水利研究的传统强省江苏(按文献发表时间顺序)。2017年中国水外交研究进入“发展阶段”后,全国各地区的更多的研究机构开始探索水外交研究,并从覆盖学界研究机构延伸到了政府部门(如表1所示)。

中国水外交“起步阶段”的三家研究机构是云南大学、外交学院与河海大学。云南大学是中国研究东南亚国际关系与跨界河流的重镇之一,率先研究水外交理论,并主要聚焦中国、老挝、越南等国在湄公河地区的差异化水外交实践路径与模式。外交学院是中国外交研究的招牌院校之一,长期关注中国外交与重大战略研究,其主要聚焦于水外交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研究,同时也将中国在湄公河地区的水外交实践视为重要研究议题。河海大学是以水利研究为特色的中国重点院校之一,其聚焦于中国周边水外交实践、水外交理论研究,以及国外水外交模式。

中国水外交进入“发展阶段”后,除了有更多来自北京、云南、江苏的研究机构加入水外交研究外,上海、吉林、湖北、山东、重庆等地区的研究机构也开始积极探索水外交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中国核心研究机构和智库之一,主要聚焦于中国在东南亚的水外交实践、美国全球水外交战略、欧盟利用水外交介入中亚等议题。复旦大学是中国外交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知名院校之一,其重点探究水外交与国际水法、气候治理、宗教等因素的水外交理论研究议题,同时分析美国、韩国、湄公河国家作为大国、中等国家、小国的差异化水外交实践模式。此外,该校还创办了“水外交与水安全”系列学术研讨会。武汉大学作为研究国际法、边界与海洋研究的重点院校之一,围绕中国周边水外交进行了深入探索,并从人权视角对水外交进行了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上海外国语大学、山东大学、重庆大学等高校结合自身在国际关系、区域研究的特长就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水外交、美国在中东水外交等议题进行了探索或合作研究。

此外,在中国水外交研究的“发展阶段”,除学术机构外,来自中国政府部门及其直属机构也开始研究水外交。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于2017年至2018年集中性地就水外交概念、中国周边水外交战略、美国水外交实践、国外水外交模式等进行研究。此外,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联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翻译了上文提及的2013年沙菲克·伊斯兰姆和劳伦斯·萨斯坎德的《水外交:管理复杂水网络的协商方式》一书,[11]并于2020年由科学出版社出版。[12]河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湖北省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等研究了以色列的水外交政策及其对中国启示、我国西南地区国际河流的水外交等议题。[13]


1:中国水外交研究不同时期的机构分布


时间

地域

机构

起步阶段

2011年—2016年)

北京

外交学院

云南

云南大学

江苏

河海大学

发展阶段

2017年—

至今)

北京

外交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

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

上海

复旦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江苏

河海大学

云南

云南大学

湖北

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湖北省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

吉林大学

重庆

重庆大学

河南

河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山东

山东大学

资料来源:本文整理。


三、中国水外交研究的研究特点

第一,在研究时间与成果方面,中国是全球最早研究水外交和具有丰富研究成果的国家之一。从全球水外交研究的发展脉络中可以发现,中国在全球水外交研究的“铺垫期”与“萌芽期”就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水议题的研究。当2011年全球水外交研究正式拉开帷幕之际,中国便与美国、欧盟、印度等国家和国际组织一同展开了水外交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探索。在2011年至2016年的中国水外交研究“起步阶段”,就已从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对水外交进行研究,并刊发了5篇相关论文。在2017年至今的中国水外交“发展阶段”,[14]据不完全统计仅新增论文数就已达到40余篇。在相近的研究时段内,“发展阶段”的成果数量为“起步阶段”阶段的8倍。此外,中国水外交研究成果也得到全球其他国家研究学者的高度关注与引用。

第二,在研究技术路径方面,中国水外交研究以外交学和国际关系为主轴,注重跨学科整合的研究路径。中国水外交研究将水外交视为外交学的重要分支,并基于外交学原理为基础构建了水外交的概念、类别、属性、核心、合法性、评估体系等,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与此同时,在中国水外交研究过程中,又基于水资源议题的跨学科特征,积极借鉴与融入地理学、法学、历史学、宗教学、区域国别学、大气科学、水利工程学、生态学、水产学等相关知识,以构建适用于全球范围的水外交理论,并有助于提出应对复杂水外交难题的破解之策。

第三,在研究议题方面,中国水外交研究主要聚焦理论研究、战略研究、大国模式研究、中小国家经验研究等方面。首先,中国水外交研究界已构建了完整的水外交理论体系框架,就水外交的概念、属性、合法性、评估体系等做了细致研究。此外,近四年来,在水外交理论体系研究中还进一步加强了国际水法、气候治理、宗教等因素的融合纳入,以符合日益变化的水外交议题。其次,中国水外交研究界注重将水外交与本国重大战略或倡议相结合。研究主要基于周边外交和“一带一路”的视角,探索水外交在促进与周边国家跨界水合作,以及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推动水资源合作的重要作用。再次,中国水外交研究界极为关注大国模式(或国际政府间组织)的研究。目前研究的重点是美国的全球水外交战略,美国在东南亚与中东的水外交布局,同时也关注欧盟在东南亚与中亚地区的水外交实施路径等。最后,中国水外交研究界注重提炼中小国家水外交的实践方式。重点围绕韩国、以色列、老挝、泰国、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等进行了系统性研究,并提炼出中等国家水外交的启示与小国水外交的理论和经验。

第四,在研究成果类型方面,中国水外交研究形成了涵盖“论文+论著+译作+会议”为一体的多元化成果。在2011年至2016年的中国水外交研究“起步阶段”,中文论文是主要的研究成果类型。自2017年中国进入水外交研究的“发展阶段”后,成果更为多元化。除了产出更多高质量的中文论文(学术论文、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外,还在国际知名的英文期刊上刊发英文论文,[15]并鼓励在华外国研究者结合所长进行探索,[16]从而不断加大中国水外交研究的影响力。与此同时,中国学界有关水外交研究的第一本论著《水外交与区域水治理》于2021年正式出版。[17]该成果体现了中国水外交研究以外交学和国际关系为主轴,注重跨学科整合的研究路径的特色。同时,中国水外交研究也积极引入国际知名的水外交研究著作与论文。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翻译了由沙菲克·伊斯兰姆和劳伦斯·萨斯坎德撰写的《水外交:管理复杂水网络的协商方式》。[18]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IHE德尔夫特水教育学院苏珊娜·施梅副教授撰写的《谈判和水外交中的国际水法原则》也于2022年被翻译发表在中文期刊上。[19]此外,中国水外交研究界出现了有关“水外交”主题的系列会议。2019年复旦大学创办了“水外交与水安全”系列会议,并于同年举办了题为“水安全、水外交与区域水治理”学术研讨会。2022年又召开了第二届复旦大学“水外交与水安全”系列会议“全球水治理变革:大国路径、地区模式与宗教因素”学术研讨会,受到国内外各界的关注。


2:中国水外交研究的特点

研究发展阶段

·初步阶段:2011年—2016年。

·发展阶段:2017年—至今。

研究技术路径

·外交学和国际关系为主

·跨学科整合为辅

研究聚焦议题

·理论研究

·战略研究

·大国模式

·中小国家经验

研究成果类型

·论文

·论著

·译作

·会议

研究群体构成

·外交学与国际关系专业的研究群体

·涉水部门的研究群体

·其他学科的研究群体

资料来源:本文整理。注:研究群体将在第三部分详细论述。

注释:

[1]王逸舟:《中国外交新高地》,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2页。

[2]《习近平: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新华网,2021423日,http://www.xinhuanet.com/mrdx/2021-04/23/c_139901359.htm

[3] 张励:《水外交:中国与湄公河国家跨界 水合作及战略布局》,《国际关系研究》2014年第4期;张励、卢光盛:《“水外交” 视角下的中国和下湄公河国家跨界水资源合作》,《东南亚研究》2015年第1期。

[4] 郭延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中国周边水外交》,《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15年第4期。

[5]张励:《水外交:中国与湄公河国家跨界 水合作及战略布局》,《国际关系研究》2014年第4期。

[6] 郭延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中国周边水外交》,《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15年第4期;许长新、孙洋洋:《基于“一带一路”战略视角的中国周边水外交》,《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16年第5期。

[7] 张励、卢光盛:《“水外交” 视角下的中国和下湄公河国家跨界水资源合作》,《东南亚研究》2015年第1期;郭延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中国周边水外交》,《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15年第4期;陈昱彤:《中国的“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水外交探析》,硕士论文,外交学院,2016年。

[8] 张励:《水外交:中国与湄公河国家跨界水资源的合作与冲突》,博士论文,云南大学,2017年。

[9] 张励:《水外交:中国与湄公河国家跨界水资源的合作与冲突》,博士论文,云南大学,2017年;郭延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中国澜湄水外交》,《中国-东盟研究》,2017年第2期;张瑞金:《“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周边水外交战略思考》,《边界与海洋研究》2017年第6期;王建平等:《深入开展水外交合作的思考与对策》,《中国水利》,01718期;涂亦楠、Rafael M. Plaza:《基于“水外交”视角浅论我国与湄公河流域国家的盐差能开发与合作》,《安全与环境工程》2018年第2期;肖阳:《中国水资源与周边“水外交”——基于国际政治资源的视角》,《国际展望》2018年第3期;肖阳:《十八大以来中国周边水外交的回顾与展望》,《中国周边外交学刊》2017年第2期;周晓明 、赵发顺:《浅析我国西南地区国际河流水外交》,《中国水利(下半月)2019年第7期;周晓明、李洁:《人权的视角下我国新时代的跨境水资源利用与水外交的推进》,《人权研究》2020年第1期。

[10] 刘博等:《美国水外交的实践与启示》,《边界与海洋研究》2017年第6期;邢伟:《欧盟的水外交:以中亚为例》,《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2017年第3期;邢伟:《美国对东南亚的水外交分析》,《南洋问题研究》2019年第1期;夏朋等:《国外水外交模式及经验借鉴》,《水利发展研究》2017年第11期;李志斐:《美国的全球水外交战略探析》,《国际政治研究》2018年第3期;高阳:《以色列水外交政策研究》,《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年第4期;刘博、陈霁巍:《埃塞俄比亚关于尼罗河水外交的实践与启示》,《战略决策研究》2018年第1期;许成:《新加坡与马来西亚水外交问题研究》,硕士论文,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于宏源、李坤海:《地缘性介入与制度性嵌构:美国亚太区域水安全外交战略》,《国际安全研究》2020年第5期;王琛:《新加坡水务外交及其对中国水务外交的启示》,《东南亚纵横》2020年第5期;张励:《韩国水外交的战略目标、实践路径与模式分析——以 2011 ~ 2019 年湄公河地区为例》,《韩国研究论丛》2020年第1期。

[11] Shafiqul Islam et al., Water Diplomacy: A Negotiated Approach to Managing Complex Water Networks, New York: Routledge, 2013.

[12] [] 沙菲克·伊斯兰姆、[] 劳伦斯·萨斯坎德:《水外交框架》,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译,北京:科学出版社2020年版。

[13] 高阳:《以色列水外交政策研究》,《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年第30卷第4期;周晓明 、赵发顺:《浅析我国西南地区国际河流水外交》,《中国水利(下半月)》2019年第7期。

[14] 注:截止20249月。

[15] Li Zhang and Hongzhou Zhang, “Water Diplomacy and China’s Bid for Soft Power in the Mekong,” The China Review, Vol. 21, No. 4, 2021.

[16] Manal Mariah,《中东地区水外交 ——土耳其、叙利亚和伊拉克关于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流域争端案》,吉林大学,硕士论文,2020年;Yeneneh Zeleke Truneh,《埃塞俄比亚水外交在促进埃塞俄比亚、苏丹和埃及关系方面的作用》,吉林大学,硕士论文,2023年;Temam Aliy Godu,《埃塞俄比亚的跨界水外交在东北非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作用》,吉林大学,硕士论文,2023年。

[17] 张励:《水外交与区域水治理》,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21年版。

[18] [] 沙菲克·伊斯兰姆,[] 劳伦斯·萨斯坎德,《水外交框架》,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译,北京:科学出版社2020年版。

[19] [荷兰] 苏珊娜·施梅尔 著 、杨焱 译:《谈判和水外交中的国际水法原则》,《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22年第2期。


       学人特色 | 多元之路:中国水外交研究的跨学科研究群体分析

中国水外交研究群体的构成与其研究技术路径息息相关,具有跨学科和跨部门的特色。其主要由来自外交学与国际关系专业的研究群体、涉水部门的研究群体、其他学科的研究群体所构成。前两个群体直接就水外交理论与实践进行研究探索,第三个群体间接地对中国水外交研究做出了积极贡献。本部分将从以上三个群体着手进行分析,因篇幅所限,主要分析第一和第二个研究群体,并尽可能的涵盖第三个研究群体。

一、跨学科研究群体的出身背景

外交学与国际关系专业的研究群体主要分布在长期研究外交与国际关系的科研院校。根据有关水外交发表数量、论文被引率与论文下载率等数据统计,主要包括来自外交学院亚洲研究所(国家安全学院)的郭延军研究员、复旦大学一带一路及全球治理研究院的张励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的李志斐研究员、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拉惹勒南国际研究院李明江教授、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拉惹勒南国际研究学院张宏洲助理教授、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区域国别研究院卢光盛教授、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政法教研部肖阳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的邢伟助理研究员、河海大学商学院许长新教授等。同时,国内国际关系专业、外交学的博士生、硕士生亦陆续发表水外交研究佳作。

涉水部门的研究群体主要由水利部及其直属单位构成,具体包括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涉水部门的研究者既有从事一线涉水事务的官员,也有专门从事涉水事务的研究人员与翻译人员,具体包括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一级巡视员于兴军、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建平,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主任郝钊、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副处长刘博、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工程师杨泽川、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综合研究处(国际水利研究处)处长夏朋、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译审吴浓娣、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廖四辉、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译审金海,等等。

其他学科的研究群体主要由国际法、历史学、区域国别学、地理学、宗教学、水利工程学等研究人员构成。近年来随着水外交议题的兴趣,他们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研究水外交事务。具体有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何艳梅教授、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孔令杰教授、南京大学历史学院的郑先武教授、河海大学法学院的王志坚副教授、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贺平教授、上海外国语大学中东研究所钮松研究员、上海外国语大学中东研究所章远研究员、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区域国别研究院刘稚研究员、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区域国别研究院吕星副教授、云南大学国际河流与生态安全研究院冯彦研究员、云南大学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比较政治和公共政策所于宏源研究员、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张瑾副教授、武汉大学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屠酥副研究员、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刘若楠副教授、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田富强长聘教授、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韩叶副教授、厦门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包广将副教授、上海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田艺琼助理研究员,以及多位来自上海高校智库复旦大学宗教与中国国家安全研究中心、河海大学商学院的研究人员,等等。

二、跨学科研究群体的从属学科

外交学与国际关系专业的研究群体一般以外交学、国际关系、国际政治为主轴,同时部分学者有交叉学科的背景。例如,外交学院郭延军研究员以国际政治为主,复旦大学张励副研究员有国际关系、历史学、区域国别学的学科背景,中国社会科学院李志斐研究员具有外交学、国际关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科背景,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的李明江副教授具有政治学、外交学、国际关系与英语的学科背景,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的张宏洲助理教授有公共政策与国际关系学科背景,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区域国别研究院卢光盛教授具有经济学、国际政治、区域国别学的学科背景,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肖阳副教授主要有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学科背景,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的邢伟助理研究员具有外交学、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学科背景,等等。

涉水部门研究群体的从属学科一般以水利工程学为主,同时也具有管理、英语等多学科交叉背景的研究人员。例如,水利部一级巡视员于兴军具有农田水利专业学科背景。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建平具有水资源管理、水利改革等相关专业学科背景。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郝钊主任具有英语、管理工程、自然资源管理等学科背景。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刘博副处长具有农业水利工程、水文水资源专业的学科背景。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夏朋处长具有水资源综合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等相关学科背景,等等。

其他学科的科研群体的主要分布在国际法、历史学、区域国别学、地理学、宗教学、水利工程学等专家,同时部分专家还有国际关系、新闻学等交叉学科背景。例如,来自上海政法学院的何艳梅教授和武汉大学孔令杰教授具有法学专业背景,清华大学的田富强长聘教授具有水利工程、水文学等学科背景,河海大学的王志坚副教授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和国际关系专业的学科背景,云南大学刘稚研究员、南京大学郑先武教授、上海师范大学张瑾副教授、山西大学韩叶副教授都具有历史学的学科背景,复旦大学贺平教授和上海外国语大学章远研究员都具有国际政治、区域国别学的学科背景,上海外国语大学钮松研究员具有历史学、国际关系、区域国别的学科背景,云南大学冯彦研究员、吕星副教授具有地理学的学科背景,武汉大学屠酥副研究员具有国际贸易、新闻、历史学的交叉学科背景,等等。

三、跨学科研究群体的研究特色

外交学与国际关系专业的研究群体主要聚焦于水外交理论构建、中国水外交实践、他国水外交模式的研究。第一,对水外交理论体系研究涉足较早并日益深化。中国外交学与国际关系专业的研究人员于全球水外交研究之初,就基于外交学基本原理开始探索水外交理论体系,并对水外交概念、内涵、范围、评估体系等做出了清晰界定与系统构建(张励,20142017;郭延军,2015;李昕蕾,2016;肖阳,2017)。此后,研究人员又进一步深化研究水外交与国际政治资源、国际水法、气候治理、宗教的内在机理与互动关系,并吸收相关内容,进一步迭代升级水外交理论体系(肖阳,2018;张励,202120232024)。第二,中国水外交的政策研究以湄公河为主,并向中国周边区域扩散。湄公河作为全球水热点四大冲突地区之一,成为研究者高度关注和持续跟踪的焦点。研究者探索了中国在湄公河国家的水外交实施成效与挑战(张励,2015;郭延军,2015;邢伟,2022)。此外,研究者还进一步分析中国在周边其他地区的水外交实践状况(肖阳,2018年)。第三,他国(或政府间组织)水外交的行为模式与经验提取是中国水外交研究群体另一重要关注点。研究人员通过研究美国(李志斐,2018;邢伟,2019;于宏源等,2020;张励,2022)、欧盟(邢伟,2017)、韩国(张励,2020)、新加坡(许成,2019;王琛,2020)、以色列(高阳,2018)、湄公河国家(张励,2022)等不同体量的国家和政府间组织的水外交来升级水外交的理论体系与实践路径。

涉水部门研究人员的研究呈现出偏政策、聚焦中国、多位作者共创和集中性发表的研究特色。第一,主要偏重水外交政策研究,对于水外交理论研究较少。例如,涉水部门研究人员围绕“一带一路”(张瑞金等,2017)、“大数据”(杨泽川等,2017)、“中国水外交具体对策”(王建平等,2017)等议题来探讨中国水外交的实施路径。与此同时也有对于水外交概念(廖四辉等,2017)与分析框架(张林若等,2018)的一些理论探索。第二,主要偏重对中国水外交的直接研究,对于他国水外交对中国启示的间接研究较少。涉水部门研究人员主要偏重于对中国水外交的政策与理论研究,但也有一些通过对美国(刘博等,2017)、新加坡、荷兰(夏朋等,2017)、埃塞俄比亚(刘博等,2017)的水外交研究来为中国水外交发展提供经验。第三,主要通过多位作者共同研究创作。高校与研究机构人员所发表的关于水外交论文一般为12个作者。而涉水部门研究人员的水外交研究成果一般为35个作者。这是因为前者出于对于内容深度、新颖、连贯的把握,不需要太多作者。而后者则更为强调内容的全面与普及性,需要更多作者来一同探讨。第四,研究跨度表现为“集中性”和“阶段性”的特征。相较于学界群体每年对水外交议题的“持续性”研究,涉水部门研究人员关于水外交的研究则主要集中在2017年至2018年。2017年有关水外交论文发表总数为12篇,而涉水部门研究人员就占了7篇。这也是2017年中国对水外交研究突然出现井喷并于2018年迅速回落的重要原因。此后,2018年涉水部门研究人员发表了2篇水外交研究论文。

其他学科的科研群体在间接性研究水外交过程中呈现出明显的自身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倾向。第一,国际水法的研究。何艳梅、王志坚、孔令杰等研究了国际水资源利用保护法律、国际涉水条法、国际河流法的法律措施等内容。[1]上述研究中的水权等内容是水外交理论体系构建的重要基础。第二,区域国别的研究。贺平、章远等分别从自身深耕多年的日本研究与中东研究出发,探索日本区域水务合作、约旦水治理等重要议题,是水外交实践研究中的全球典型案例。[2]第三,历史学与国际关系的结合,刘稚与郑先武都有历史和国际关系研究的交叉背景,他们结合环境视角与“湄公精神”探索湄公河地区的水资源合作。[3]第四,地理学与国际关系交叉视角的研究,吕星在分析湄公河水资源利用议题时,充分运用了地理学的相关方法与视角,[4]为水外交研究提供了详实的地理学依据。第五,宗教学与国际关系的交叉,钮松探析了圣城麦加的水安全问题,是“宗教类水外交议题”的重要案例。[5]第六,水利工程视角下的研究。田富强就湄公河跨境合作动态的社会水文建模等展开深入研究,为水外交研究提供重要技术支撑。[6]

结语

水外交是外交研究中的“新兴者”与“后来者”,且涉及文社理工等诸多交叉议题。因受本人研究和知识水平的限制,在研究过程中难免挂一漏万,祈望专家和读者不吝赐教,携手共同推动水外交乃至外交学的自主知识体系发展,使水外交从“冷门”走向“小众”,从“小众”迈向为人所知的“大众”。

注释:

[1]何艳梅,《国际水资源利用和保护领域的法律理论与实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何艳梅,《中国跨界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法律问题研究》,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王志坚:《国际河流法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孔令杰、田向荣:《国际涉水条法研究》,北京:水利水电出版社2011年版。

[2] 贺平:《功能主义视角下的日本区域水务合作及其启示》,载张励主编:《水外交与区域水治理》,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21年版;章远、白皓月:《约旦的跨国水治理合作与半干旱小国的困境》,第二届复旦大学“水外交与水安全”系列会议“全球水治理变革:大国路径、地区模式与宗教因素”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202212月。

[3] 刘稚:《环境政治视角下的大湄公河次区域水资源合作开发》,《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郑先武、封顺:《湄公河计划的区域合作实践与“湄公精神》,《东南亚研究》2018年第6期。

[4] 吕星、王万英:《湄公河水资源利用问题再认识》,《边界与海洋研究》2021年第1期。

[5] 钮松、甄诚:《麦加“圣水”对国际卫生安全的影响》,第二届复旦大学“水外交与水安全”系列会议“全球水治理变革:大国路径、地区模式与宗教因素”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202212月。

[6] You Lu, Fuqiang Tian, Liying Guo, et al., “Socio-hydrologic Modeling of the Dynamics of Cooperation in the Transboundary Lancang-Mekong River,” Hydrology and Earth System Sciences, Vol.25, No.4, 2021.


(主编:王逸舟/本期责任编辑:张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