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耿协峰,中国政法大学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研究所教授;魏涵,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助理教授。
魏涵(以下简称“魏”):您曾提到,“地区主义是一种介于全球主义和民族主义之间的意识形态或思潮”,那么什么是地区主义?如何多维度地理解其内涵,如本质、特征及分类等?地区主义还有些衍生概念,如新旧地区主义、地区间主义、比较地区主义等,您认为哪些需要我们特别注意?
耿协峰(以下简称“耿”):谢谢!对地区主义的这种认识和定性,是我在2003年出版的博士学位论文中提出的。我说地区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或思潮”,主要是因为它集中反映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世界上出现的一种引人瞩目的国际关系现象——即伴随着世界经济的区域(集团)化而蓬勃发展起来的地区化(区域化)新潮流——学界对这种国际新潮流的观念认识和理论概括,通常被总的称为“地区主义”(regionalism)。说它是“意识形态”,并不是指政治(上层建筑)意义上的意识形态,而是指一套特殊的观念或思想集合;说它是“思潮”,是指这种观念或思想像潮水一样在全球流动,而且其与实践的结合程度具有阶段性特征,时起时伏,犹如潮涨潮落。地区主义这种意识形态或思潮主要反映的是人类在地区层次上的交往互动实践,其意图不像全球主义那样追求全球一体化,也不像民族主义那样奉行民族国家至上,而是旨在实现超越民族国家界限的局部全球化目标,因而称为“介于全球主义和民族主义之间”。
至于到底“什么是地区主义”,我的理解是,地区主义既有思想和观念内涵,也有实践和政策意味,实际使用中可以根据语境不同而赋予其不同含义。因此,我把“地区主义”界定为地理位置相邻或相近的国家或人类群体在地区层次上开展政治经济文化交往互动的一种特殊实践及其思想表现,目的在于形成比民族国家共同体规模更大、包容性更强、更加有利于世界和平与繁荣及可持续发展的地区性命运共同体。其中,“特殊实践”包括地区合作、地区一体化和地区治理等各类实践活动,而且在宽泛意义上,也可以包括指导这类实践活动的政策方略。当然,学界有人只愿意将这类实践的思想表现和政策方略称为“地区主义”,而将相关实践活动本身称为“地区化”,我认为也是合适和准确的。另外,像《牛津比较地区主义手册》也把“地区主义”和“地区化”进行了区分,把“地区主义”界定为“在至少三个国家之间、主要在国家推动下建立和维持地区制度和组织的过程”,强调其自上而下的制度建设特征;而把“地区化”界定为“在那些地理相邻或文化相近的国家和社会之间加强经济、政治、社会或文化互动的过程”,强调其自下而上的自发和内生活动特征。不过,《牛津比较地区主义手册》更加重视的是研究某个特定地区内地区化和地区主义现象的不同组合,即“地区秩序”,这又意味着,地区化和地区主义两者关系紧密、很难分割,必须放在一起才能很好地加以理解。此外,还有个别学者从学理角度理解“地区主义”,认为它是一种“描述和概括地区化发展趋势”的学术努力,这就又把它与“地区主义研究”等同了起来。可见,人们很难分清学术研究中地区主义的思想内涵和真实世界中地区主义的实践内涵,于是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不同理解,需要我们根据所用语境加以分辨。
关于地区主义的一些衍生概念,如旧地区主义、新地区主义、地区间主义、比较地区主义等,在使用时也应注意分辨。新、旧地区主义原本是在时间意义上对地区主义的区分,人们习惯上将过去的现象称为“旧”而当下的称为“新”,这无可厚非,但究竟“旧”到何时、“新”自何处,不同的人又有不同的认识,于是也就出现了各种版本的“新地区主义”和“新新地区主义”,甚至于对其中所具有的“新”意有着截然相反的理解和认识。当然,也有不少人认为新、旧地区主义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旧地区主义”意味着落后和封闭,而“新地区主义”意味着先进和开放,“新地区主义”的“新”主要不是新在时间上,而是新在性质和特征上,是“在新形势下对新问题的新应对和新反思”,总体而言具有相对良性的特征。其实,折中地来看,地区主义无论是作为实践现象还是思想观念,事实上往往是新中有旧、旧中有新,就像一个日本学者所说的那样,“地区主义是昨天对今天问题的回答”。我们很难说过去的地区主义都是旧的、恶性的、封闭的,而今天的地区主义就一定是新的、良性的、开放的。新与旧总是具有相对性,这就令人越来越觉得有必要“超越”地区主义的种种新旧版本之分,而将最近一二十年间世界上的地区主义发展概括为“比较地区主义”,并同时推动构建一个也被称为“比较地区主义”的学术新领域。
“超越新地区主义”,从学术上最先是由瑞典哥德堡大学教授比约恩·赫特内在一篇文章中提出的。他的学生、哥德堡大学教授弗雷德里克·索德鲍姆则从历史、全球、空间和比较四个角度出发全面重新思考了地区主义,其中,从历史角度对地区主义的学术演进和实践发展进行的梳理辨析较为折中和适当,事实上也完成了“超越新地区主义”的学术任务。索德鲍姆认为,地区主义的历史可以分为四个时期,分别是:早期地区主义、旧地区主义、新地区主义和比较地区主义。
早期地区主义:各种各样的地区共同体建构的历史,其起源可以追溯到久远的人类历史中,而在欧洲历史上“可以溯及欧洲过去几百年的共同历史和政治思想,甚至古希腊”,特别是16—17世纪兴起的种种欧洲统一和同盟计划,其背后有着深厚的地区主义思想根源。早期地区主义的历史还体现在欧洲殖民主义的全球扩张上,比如“瓜分非洲”运动及其引发的反殖民斗争,同时也体现在那些兴起于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前半期、影响遍及全球的“泛区”思想和运动中,比如泛欧主义、泛非主义、泛美主义、泛亚主义和泛阿拉伯主义等,它们都“为地区主义演进的过去和现在提供了重要观照点”。
旧地区主义:指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兴起的自发性和全面性的地区主义现象,从20世纪40年代末兴起到70年代初逐渐衰落,主要表现为以西欧为中心的地区一体化运动和欧洲之外的地区合作。旧地区主义的大背景是冷战两极体系和后殖民主义。在欧洲,地区一体化运动的目的是避免战争,并试图“超越民族国家”;而在欧洲之外,开展地区合作主要是为了推动发展和建设国家。旧地区主义主要发生在一些专门性部门(如贸易和安全),而且以创立正式的和国家主导的地区组织为重要特点,包括欧共体(EC)、拉美自由贸易协会(LAFTA)、非统组织(OAU)、南部非洲发展协调会议(SADCC)、东盟(ASEAN)等。
新地区主义:指的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兴起并于90年代飞速发展的一波地区主义新潮流。大背景是世界两极体系的终结(后冷战)、经济全球化加快发展、新自由主义大行其道、世界多边贸易秩序日益不稳定、民族国家体系面临转型。新地区主义的突出特点是高度重视地区主义和全球化的关系,但也为此争论不休,地区主义往往被看作对经济全球化的抵制、驯服或者促进。实践中,地区主义在多种部门和专门部门均有所发展,形式上既有国家主导的正式地区主义制度,也有非国家行为体推动的非正式地区化,开始日益具有多维性、多样性和多层次性。新地区主义在全世界各个地区均有明显发展,在亚太和东亚地区表现得最为活跃。
比较地区主义:指的是在新千年之交或之后不久,地区主义的性质和相关研究均随着世界秩序的变化而变化,学界于是提出了“超越新地区主义”的研究任务,开始适时推动“比较地区主义的生成”。进入新千年之后,世界秩序开始走出“后冷战时代”,日益变得多极化和多元化。随着反恐战争、国际金融危机以及新兴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地区主义已成为当今全球政治的结构性组成部分,甚至有些学者宣称,当今世界秩序就是一个地区性的世界秩序或者“一个强大地区的全球秩序”,我们正在走向一个“地区构成的世界”或“地区世界”。至少必须承认,地区治理已成为多层全球治理的一部分,无论是国家还是非国家行为体都在以正式或非正式的组织形式集中到越来越多的部门,地区主义在越来越广泛的治理领域变得更加重要。
“地区间主义”是地区主义的另一个重要衍生概念,人们经常又把它与“跨地区主义”相提并论。地区间主义和跨地区主义主要指的是“由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推动的、在各个地区之间进行制度和社会沟通的过程”。作为学术概念,地区间和跨地区主义又可以划分为更多不同类型。至于它们与地区主义之间的关系,我觉得可以这样来理解:其一,在空间范围上,地区主义限于指特定地区的合作与一体化,而地区间和跨地区主义却涉及超出某个地区范围的交往与合作;其二,在性质上,它们都是地区层次上的理论和实践,但也有学者认为后两者发生在一个介于全球和地区之间的“新层次”或“新的互动层次”;其三,在相互关系上,地区主义是地区构建的基础,而后两者的出现丰富了地区主义的内涵,一度被视为新地区主义的标志性现象,昭示着新地区主义的开放性,为地区构建和地区聚合“创造了更广阔的交往空间”。
魏:您曾在论文中提到地区主义研究的英文译名为“regionalism study”“-ism”一般代表着一套学说、信念或行为等(a set of ideas or system of beliefs or behaviour,牛津字典出)。如果地区主义是一种介于全球主义和民族主义之间的意识形态或思潮,那么地区主义研究是什么?
耿:如上所述,确实有人直接用“地区主义”这一概念本身来指代相关的学术研究,特别是像索德鲍姆那样,将地区主义研究的学术史与其在真实世界的实践发展史几乎混合起来论述,确实有一定道理,但也容易引发误解和争议。因此,我更倾向于把“地区主义”与“地区主义研究”区别对待,主张用“地区主义”指代相关实践及其思想表现(或者说指意识形态或思潮),而用“地区主义研究”指代相关学术研究领域,不建议把二者混同为一。当然,对于“地区主义”这一术语的使用还是要看具体语境,毕竟“主义”这个后缀的内涵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和灵活性,它既表达了对客观实践的理论概括和知识界定,又表达了对客观实践的主观信念和思想主张,而后者与学术研究中提出的思想观点和理论学说很难区分或密不可分。因此,对相关概念既要有明确辨析,也不要过于拘泥。
概括言之,地区主义研究就是一门研究世界上地区主义思想和实践的学问,由于地区主义涉及世界经济、政治和社会文化诸领域,所以研究它需要运用多个学科的知识,包括国际政治学、国际经济学、国际政治经济学、比较政治学、政治地理学、全球学、区域国别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实现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当下,中外学界正共同致力于构建一个“比较地区主义”的研究新领域,2016年出版(中译本2023年出版)的《牛津比较地区主义手册》,比较集中地反映了这一点。
魏:从全球角度来看,地区主义研究经历了哪些阶段,每个阶段有何特征,又有何代表性成果?而中国的地区主义研究又经历了哪些阶段,各阶段又有何特征?
耿:从全球角度来看,地区主义研究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大体经历了两次发展高潮:第一次是20世纪60年代,第二次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
如果划分阶段的话,国际学界有关地区主义的研究大致经历了如下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45—1975年)是地区主义研究的发轫期和第一个上升期。在这一阶段,世界各地先后成立多种形式的地区性合作机制,超越民族国家的地区合作与一体化逐渐成为世界潮流。其中标志性事件有:1945年联合国(UN)和阿盟(LAS)创立、1946年“莫内计划”提出和1950年“舒曼计划”出台、1948年美洲国家组织(OAS)成立、1949年北约(NATO)和欧委会(CoE)成立、1957年《罗马条约》签订和1958年欧洲经济共同体(EEC)成立、1960年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和拉美自由贸易协会 (LAFTA)成立、1963年非统组织(OAU)成立、1965年加勒比自由贸易协会(CARIFTA)成立、1967年东盟(ASEAN)和太平洋盆地经济理事会(PBEC)创建、1969年安第斯条约组织创建、1973年欧安会(CSCE)成立、1975年西共体(ECOWAS)成立等。这一阶段的研究中,出现了关于地区主义与普遍主义、联邦主义与功能主义的争论,并且有关“一体化”(integration)的研究成为地区主义理论创新的核心,诞生了联邦主义、功能主义、新功能主义、交流主义和政府间主义等大量一体化理论和方法。同时,由于在《联合国宪章》第五章第33/1条款和第八章第52/2条款中,国际学界接受了地区主义倡导者关于“地理相邻更有利于了解当地争端,能够比普遍性国际组织更好地为受侵害者提供援助”的观点,从而为地区主义确立了制度合法性。
这一阶段的相关代表性成果包括:戴维·米特兰尼的《一个有效的和平体系》,此作品奠定了功能主义国际合作的理论基础,尽管它有时被认为是“前理论”成果;卡尔·多伊奇等的《政治共同体与北大西洋地区》,该书是交流主义和沟通理论的开创性代表作,其有关“安全共同体”的界定、分类和条件等观点,影响深远,特别是成为当代建构主义安全共同体研究的“母本”;厄恩斯特·哈斯的《欧洲的联合》和《超越民族国家》等著作,系统地提出了新功能主义的一体化理论主张,包括“任务扩展”和“外溢”等重要新概念,一度使新功能主义成为欧共体建设的官方“哲学”;约瑟夫·奈的《国际地区主义》和《分片渐次达到和平[局部和平]:地区组织中的一体化与冲突》,以及里奥·林德伯格等的《欧洲经济一体化的政治动力》和《地区一体化:理论与研究》等,也是新功能主义学派的主要代表作;斯坦利·霍夫曼的《困守抑或过时?民族国家的命运和西欧的现实》一文,从现实主义立场出发对西欧一体化作出了政府间主义理论解释;布鲁斯·拉西特的《国际地区与国际体系:一项政治生态学研究》和路易斯·坎托利与史蒂文·斯皮格尔的《地区的国际政治学:比较分析》,是两本专门研究“国际地区/国际区域”(international region)概念及其国际政治含义的经典著作。
第二阶段(1975—1986年)是地区主义研究的低谷期。在这一阶段,受20世纪60年代中期的“空椅子危机”和“卢森堡妥协”事件等影响,欧洲一体化的发展陷入“消沉年代”,欧洲经济共同体逐渐出现“欧洲硬化症”(欧共体委员会主席德洛尔语,主要指在两次石油危机的打击下,欧洲面临着经济增长缓慢和失业率高涨的困扰),地区主义的主流理论新功能主义受到政府间主义等的重大挑战,其解释力明显下降,而1975—1976年厄恩斯特·哈斯连续公开著述称“地区一体化理论正变得过时”,更是标志着地区主义研究开始坠入低谷。相较于欧洲,“第三世界”发展中地区的地区主义发展则日益兴盛,除了1975年成立的西共体,还新成立了拉美经济体系(SELA)(1975年)、拉美一体化协会(ALADI)(1980年)、南部非洲发展协调会议(SADCC,南共体前身)(1980年)、东加勒比国家组织(OECS)(1981年)、海合会(GCC)(1981年)、中非国家经济共同体(ECCAS)(1983年)、里约集团(1986年)、南盟(SAARC)(1985年)等。除了哈斯的上述著述作品,这一阶段的代表性作品罕见,值得一提的似乎只有安德鲁·阿克斯林的《欠发达、依附与一体化:第三世界的地区主义政治学》。不过,在这一阶段,随着中国与欧共体建交(1975年)而触发了中国学界对欧洲一体化研究的关注。
第三阶段(1986—2000年)是地区主义发展和研究的第二个上升期。在这一阶段,地区主义实践的发展首先在欧洲出现新转机,其最主要标志是1986年《单一欧洲法案》(SEA)的通过和实施,此后,欧洲一体化发展突飞猛进,实现了从欧共体到欧盟(1992—1994年)的跃升,直到2000年欧元诞生而达到新的发展高峰。在欧洲一体化迅猛发展的同时,世界其他地区也迎来了地区化和地区主义高潮,比如北美成立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1989—1994年),南美成立了南共市(MERCOSUR)(1991年)、加勒比国家协会(ACS)(1994年)和安共体(CAN)(1997年),欧亚地区出现了“独联体”(CIS)(1991年)和“欧亚经济共同体”(EurAsEC)(2000年),亚洲出现了亚太经合组织(APEC)(1989年)、东盟地区论坛(ARF)(1994年)以及亚欧会议(ASEM)(1996年)等,东盟还实现了扩员(1999年扩大到10国),中东成立了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AMU)(1989年)和阿拉伯合作理事会(ACC)(1989—1990年),非洲成立了东非“政府间发展组织”(IGAD)(1986年)、南共体(SADC)(1992年)、中非经货共同体(CEMAC)(1994年)、西非经货联盟(UEMOA)(1994年)、东南非共同市场(COMESA)(1994年)以及东共体(EAC)(2000年)等。
这一阶段地区主义研究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欧洲一体化理论大发展,特别是围绕欧盟的政治、政体与政策产出了大量研究成果;二是新的理论和方法不断涌现,新功能主义与政府间主义展开新的理论争辩,催生了自由政府间主义和多层治理理论等,同时还出现了“新地区主义方法”(New Regionalism Approach,NRA)等旨在解释第三世界地区主义发展状况的研究新路径。这一阶段的相关代表性成果主要有:桑霍尔茨和齐斯曼的《1992:重铸欧洲谈判》一文和莫劳夫奇克的《欧洲的抉择》一书,斯通·斯威特和桑霍尔茨的《欧洲一体化与超国家治理》,托马斯·里塞的《探寻欧盟这头异能怪兽:国际关系理论与比较政策分析的视角》,华莱士等主编的《欧盟的政策制定》,彼得森和邦贝格的《欧盟的决策》,希克斯和霍伊兰德的《欧盟的政治体系》,加里·马克斯等人的《欧盟的治理》,莱克和摩根的《地区秩序:构筑新世界的安全》,索林根的《世纪之交的地区秩序:全球和国内影响及其大战略》,福西特和赫里尔的《世界政治中的地区主义:地区组织与国际秩序》,赫特内等主编的《全球主义与新地区主义》,阿克斯林的《地区合作的政治经济学:比较案例研究》,盖姆伯和佩恩主编的《地区主义与全球秩序》,曼斯菲尔德和米尔纳的《地区主义的政治经济学》一书和《地区主义的新浪潮》一文,马特利的《地区一体化的逻辑:欧洲与欧洲之外》,阿德勒和巴尼特主编的《安全共同体》,卡赞斯坦和白石隆的《网络权力:日本与亚洲》,沙尔普夫的《治理欧洲:有效与合法?》,迪·迈洛和帕纳加利亚主编的《地区一体化的新维度》,加诺特的《开放的地区主义与贸易自由化:亚太对世界贸易体系的贡献》,德赖斯代尔的《国际经济多元论:东亚及太平洋的经济政策》,帕尔默的《亚太的新地区主义》,罗莎蒙德的《欧洲一体化理论》,等等。
第四阶段(2000年至今)是地区主义研究的成熟期。在这一阶段,随着后冷战秩序趋于终结,世界秩序再次发生深刻变革,地区主义对全球秩序的构建和重塑起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地区秩序成为世界秩序研究的热点,地区主义日益具有多维、多元和多层性,各政策领域的地区治理越来越受重视,地区主义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也更加丰富多样,各理论流派的对话增多,方法更加折中、包容,比较方法的应用更加广泛,以至于开始生成一个比较地区主义研究新领域。在这一阶段,欧洲一体化在深化、扩大和差异化三个维度均有进一步发展,但也遭遇欧元危机、英国脱欧、移民危机和民粹主义的多重挑战;世界其他地区的地区组织活动仍然十分活跃,而且地区间和跨地区合作异彩纷呈。具体来看,南美出现了美洲玻利瓦尔人民联盟(ALBA)(2004年)、南美国家联盟(UNASUR)(2008年)、拉加共同体(CELAC)(2011年)和太平洋联盟(PA)(2011年),北美重新谈成了“美墨加协定”(USMCA)(2017年)并开始与欧洲谈判“跨大西洋贸易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2013—2016年),欧亚地区出现集体安全条约组织(OCST)(2002年)、欧亚经济联盟(2015年)等,亚太地区出现上合组织(2001年)、六方会谈(2003年)、东亚峰会(2005年)、清迈倡议多边化机制(2010年)、10+3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2011年)、澜湄合作(2016年)、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2018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2020—2022年)等众多地区合作机制,东盟还宣布建成共同体(2015年)并实现了最终扩大(2022年从10国扩大到11国),中国积极开展地区间和跨地区合作,推动建立了中非合作论坛(2000年)、中拉论坛(2014年)、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03—2021年)、中国—中亚机制(2020年),并倡导共建“一带一路”(2013年起)等。
受上述实践活动的激发,地区主义研究成果更加丰硕,这一阶段的相关代表性作品主要有:索德鲍姆和肖主编的《新地区主义理论:帕尔格雷夫读本》,布赞和维弗尔的《地区与大国》(中译本《地区安全复合体与国际安全结构》),劳森的《比较地区一体化:理论视角》,卡赞斯坦的《地区构成的世界》,法瑞尔等主编的《地区主义的全球政治学》,赫特内的《超越“新地区主义”》,佩普主编的《重构东亚地图:一个地区的建构》,科勒-科赫与利特贝格尔的《欧盟研究的“治理转向”》,阿查亚的《建构安全共同体》《谁的观念重要?》和《比较地区主义:这个领域正逢其时?》,阿查亚和江忆恩的《锻造合作:比较视野下的地区性国际制度》,阿赫拉姆等人主编的《比较区域研究:方法论理由与跨地区运用》,维纳和迪兹主编的《欧洲一体化理论》,汉吉等主编的《地区间主义与国际关系》,鲍爱丽的《东亚和东南亚(再)谈判:地区、地区主义与东盟》,范·朗恩霍弗的《构建地区:世界秩序的地区化》,德·隆巴尔德等人的《比较地区主义的比较问题》一文和《地区一体化操作手册:定量和定性研究方法》,罗宾逊等主编的《新地区主义与欧盟:对话、比较及研究新取向》,泰洛主编的《欧盟与新地区主义:后霸权时代的竞争性地区主义与全球治理》,肖等主编的《阿什盖特地区主义研究指南》,索林根的《比较地区主义:经济与安全》,巴尔特等主编的《解析地区间主义:地区、全球治理和欧盟》,瓦利-拉克的《欧盟中的差异性一体化:比较地区主义的视角》,索德鲍姆的《重新思考地区主义》,博泽尔和里塞主编的《牛津比较地区主义手册》和《一体化宏理论与比较地区主义的挑战》一文,埃斯特瓦多道尔和古德曼主编的《21世纪的合作:地区公共产品、全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克拉波尔主编的《全球南方的地区一体化》,何包钢的《争论中的亚洲地区主义思想》,富塔克-坎贝尔主编的《全球化地区主义与国际关系》,吕兰和卡拉帕托索主编的《全球治理与地区主义手册》,泰洛的《多边主义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欧洲视角》和隆巴尔德主编的《地区合作与一体化手册》,等等。
至于中国地区主义研究所经历的过程和阶段,以及各个阶段的特征,我曾经做过一次系统的学术史梳理,结果分为两篇文章发表在《国际政治科学》和《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上。在近期《国际政治研究》杂志发表的访谈文章中我也做了简要阐述,这里就不再重述了。不过,这里想补充说明一下,我目前梳理过的中国地区主义研究学术史只限于从1991年算起的30年。之所以从1991年算起,是因为这一年为中国政府正式参加地区合作组织的起始之年(加入了APEC),而且国内第一篇以“地区主义”为文章名的国际政治专业期刊论文也发表于1991年。相比之下,中文期刊上发表有关“欧洲一体化”主题的文章则始于1981年(限于知网检索),比“地区主义”整整早了10年,而且事实上中国的欧洲研究开始得更早些,权威的说法是始于20世纪60年代(1964年)。
另外,更严格地说来,中国地区主义研究的学术史梳理至少应该分为中国的地区主义研究和欧洲一体化研究两部分进行,甚至还应该单独分出东盟或东南亚区域一体化研究等其他已有丰富成果的研究分支。限于本人研究范围和能力,我梳理过的中国地区主义研究学术史并未将中国学界有关欧洲一体化研究的很多成果包括在内,也没有划分出东盟研究、非洲一体化研究和拉美一体化研究等分支,显然还不够完整,只能算是半部学术史。特别是,由于欧洲一体化研究(或欧盟研究)起始更早,成果更丰富,影响也更大,理应在中国的地区主义研究学术史中大书特书。因此,如果读者对中国的欧洲一体化研究历程感兴趣,强烈建议阅读专门研究者撰写的学术述评,例如,赵晨的《欧盟政治研究:政治理论史的视角》和《21世纪中国的欧洲政治研究发展——赵晨研究员访谈》,吴泽林的《近五年中国国际政治学界欧洲一体化研究综述》,贺之杲的《欧洲一体化研究:西方叙事与中国视角》,等等——早些时候还有戴炳然的《中国的欧洲研究》和宋新宁的《中国语境下的欧洲一体化与欧盟东扩》。
魏:您曾在论文中提到,地区主义研究目前在国内外都是新的知识增长点。您为何这样认为呢,可否具体说明?
耿:是的,我的确提到过,无论是在国外学界还是国内,地区主义研究都是一个新的学术知识增长点。国际上,自20世纪90年代末,地区主义研究已经发展成为诸多社会科学分支领域(如欧洲学、比较政治学、国际经济学、国际地理学、国际关系学和国际政治经济学等)中的“一个新兴学术产业”(a growing industry),甚至如著名地区主义学者弗雷德里克·索德鲍姆所言,地区主义研究“已经进入当代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中心”。在中国,地区主义研究也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进入中国国际关系研究者的视野,甚至如著名国际关系学者王逸舟所言,一度崛起为中国国际关系学领域里一支新的“偏军”。特别是,中国的地区主义研究经过最近30多年的发展,一度吸引了中国老中青三代学人的关注,催生过一批批内容丰富且不乏新见的论文、专著和译著,同时也为一届届研究生学子提供过激动人心的新鲜主题。30多年来,中国地区主义研究立足亚洲实践和中国经验,充分吸收域外理论养分,基本确立了自身独特的概念体系和话语空间,在理论构建和方法工具方面也不断进行新的探索和尝试,已经成长为中国国际关系学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学科分支领域,也一直是中国国际政治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研究主题,当前又正在成长为“国际关系学者参与区域国别研究的新途径”。
魏:地区主义研究中,中西方学界是否存在差异?从议题设置、研究方法、理论路径等角度来看,中西方地区主义研究有何异同?
耿:对地区主义这一学术研究领域,中西方学界在其发展历程、议题设置、理论路径和研究方法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但随着中外学术交流的加强,中西方学界日渐同频共振。
从发展历程来看,西方学界的地区主义研究开展较早,20世纪60年代就已形成一次研究高潮,尤其在西欧一体化研究方面成果迭出,在国际关系学科当中独树一帜,诞生了诸多一体化理论流派。而中国的欧洲研究在那时刚刚进入初创期,20世纪70年代初才出版介绍性的研究著作(1973年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系世界经济教研室的《西欧“共同市场”》),80年代初才创办《欧洲研究》杂志(1983年3月创刊)。当西方学界掀起第二次地区主义研究高潮(即发展到新地区主义阶段)时,中国的地区主义研究才破土而出,90年代随着国际政治研究和欧洲研究的学科成形而渐成气候,到21世纪初进入发展高潮、日渐繁荣,并与西方学界广泛接轨、同频共振。
从议题设置来看,中西方学界关注的议题领域一向有很大不同。西方学界重点关注如何通过地区合作与一体化来避免国家间战争、直到实现“永久和平”,因此高度关注安全议题,甚至着眼于如何超越民族国家主权、构建超国家的地区共同体或地区认同。而中方学界重点关注如何通过地区合作与一体化促进国家和区域的经济发展,因此更多关注发展议题,或者“发展—安全关联”议题,而在安全议题上着眼于如何更好地通过地区合作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同时,西方学界地区主义研究在传统上虽然也特别重视贸易议题,但主要着眼于如何促进区域贸易自由化,不像中方学界在贸易相关议题的研究中更重视贸易公平性。另外,西方学界早期聚焦研究“一体化”问题,并利用欧洲和欧洲之外的案例进行不断验证和评估,这影响到中方学界一度把西方地区主义研究等同于一体化研究,直到当下中国的欧洲学界,仍然会下意识地把欧洲地区主义与欧洲一体化几乎等同看待。当然,随着全球国际关系学的倡建和比较地区主义研究领域的生成,西方地区主义研究开始不只关注欧洲的“一体化”,而是转向更关注欧洲或欧盟的“治理”问题(“治理转向”),并逐渐超越“欧盟中心主义”,将欧盟“地方化”进行真正的全球跨地区比较研究。同时,比较地区主义主张站在全球角度,拓宽研究视野,将关注领域跨出贸易与安全,扩展到更广泛的地区货币金融、地区发展、地区移民、地区环境、地区社会性别、地区公共卫生、地区网络空间、地区文化、地区科技创新、地区高等教育、地区跨境水资源等领域,几乎无所不包。对此,中国学界已密切关注,在努力保持同频共振。
从理论路径和研究方法来看,地区主义研究的中西差别主要体现在,西方学界更热衷于宏大理论建设,围绕欧洲一体化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大理论学说,如联邦主义、功能主义、新功能主义、政府间和自由政府间主义、后功能主义等;而中国学界更看重中观理论解释,除了提出过程建构主义和关系理论(秦亚青)这样的国际关系大理论,更多学者是从中观和微观角度解释地区化和地区合作,陆续提出过像王正毅的“边缘地带发展论”、陈玉刚的“欧洲之外主义”和“超国家治理论”、耿协峰的“结构互动论”、任晓的“东亚共生体系论”、周方银的“东亚二元格局论”、樊勇明等的“区域性公共产品论”、郑先武的“区域间主义治理模式论”、张云的“区域建构论”、魏玲的“发展地区主义论”、顾炜的“欧亚双重结构论”、王志的“多重一体化论”等理论解释路径。当前,地区主义研究在中西方学界均出现了“全球转向”和“比较转向”,理论和方法上的中西差别逐渐趋于消弭。西方学界首先开始呼吁“超越新地区主义”而“重新思考地区主义”,并致力于在比较政治学、国际关系学和比较区域研究的“中间地带”打造一个相对独立的“比较地区主义”研究新领域,以更广泛地接纳各种不同的理论和方法视角,跨越不同地区和政策领域进行“真正的全球比较研究”。对此,中国地区主义研究者积极响应,并与中国当下不断发展的全球学和全球治理研究以及区域国别学和区域国别研究等学科学术领域产生强烈共鸣和交叉互动,开始在全球学、国际关系学、国际政治经济学和区域国别学的交叉和中间地带推动构建一个专门研究领域——既有全球视野又有中国特色的“比较地区主义”研究新领域。
魏:西方的地区主义研究,您认为有哪些成绩与不足?
耿:如前所述,西方地区主义研究发展得较早,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已有70余年,所取得的成绩明显,不足也明显,很难三言两语对其加以总结和概述。因此,推荐大家去阅读我翻译出版的《牛津比较地区主义手册》,包括我为该手册中文版撰写的导读部分。这本牛津手册的主编和作者们对过去25年多(1991—2015年)的西方地区主义研究进行了非常全面的总结述评,重点内容包括西方学界有关地区合作、一体化及其扩散的理论解释综述,有关世界七大地区(北美和跨大西洋、拉美、欧洲、欧亚、亚洲、中东北非、撒哈拉以南非洲)的地区秩序研究进展,有关地区治理八大议题领域(安全、贸易、货币金融、发展、社会性别、环境、移民和民权)的研究进展,以及围绕重要的跨地区比较问题(地区制度设计、地区争端解决、地区认同与共同体、地区制度合法性、地区间和跨地区主义)的研究进展。该手册对西方地区主义研究既有对成绩的总结,也有对不足的批评和改进建议,值得我们的研究者认真阅读和参考。
魏:中国的地区主义研究,又有哪些成绩与问题?您认为,中国地区主义研究,如何保持健康且持续的活力?特别是,您不久前提出过,地区主义研究和区域国别研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那么,它们有何联系,又有何区别?
耿 :中国的地区主义研究虽然只有短短30年的学术历程,但也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对这些成果及其发展历程中出现的问题,我已经近年分别在论文中分阶段、分专题地进行过梳理和总结,这里就不再重复。
而对于中国地区主义研究的未来发展和改进方向,在近期刊发于《国际政治研究》上的学术访谈录中,我也借机提出了三点推进建议,即“确立全球视野,高度重视地区主义研究的全球主义导向”“创新理论建构,规范研究方法”“关联现实进程,当前尤其要注重比较地区主义研究与全球南方研究的结合”。在这三点建议中,我感到至关重要、在此也想再次强调的是——研究者的观念转变。衷心希望,我们的研究者能够在学术观念中多一些全球主义、少一些国家主义,多一些全球平等观念、少一些欧盟优越意识(同时也少一些亚洲例外意识),能够真正平等地对待世界各个地区,尊重世界治理的多元性、多样性和多层性。只有转变观念,中国地区主义才能够广泛深入地开展理论创新研究、区域比较研究、议题实证研究和政策扩散研究。
当前以至将来,中国地区主义研究要想保持健康且持续的活力,我觉得很重要的是,要扎实做好与区域国别学的研究结合。诚然,中国地区主义研究仍旧是中国国际关系学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学科分支领域和中国国际政治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研究主题,但随着区域国别学建设热潮的到来,如何将地区主义研究与区域国别学结合起来,已经成为一个紧迫的学术话题。
关于地区主义研究与区域国别学的联系和区别,我在多个场合表达过看法,主要的观点还是,这两个研究领域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这两个领域,传统上分属于不同的学科,在学科属性、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研究目的上都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但是,它们在研究客体上又有着高度一致性,都是围绕世界各个“地区”(region)或“区域”(area)开展研究,所以它们的联系又十分紧密。此外,两个领域的互动交融在日益增加,出现了明显的“共变”(coevolution)和“协进”(coadvance)特征。
从发展的眼光来看,区域国别研究传统上虽然主要侧重于专门性研究,主要研究各个地区和国家的当地背景和区域个性,方法上主要是田野调查和扎根方法,但如今越来越强调综合性研究的重要性,也重视研究各个地区和国家的整体性和共性,方法上也开始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地区主义研究一开始虽说主要是综合性研究,重点研究地区的整体性与“地区性”,方法上主要是理论演绎和归纳以及比较分析,但如今也逐渐强调“地区专业化”(regional specialization)研究的辅助作用,并越来越重视“当地性”或“本土化”。因此,我们不得不承认,它们之间的区别是次要的,联系才是主要的。如果单独把这两个领域放在一起比较的话,大体可以将之类比为欧盟研究与欧洲研究,或者东盟研究与东南亚研究、亚太区域合作研究与亚太研究等之间的关系,其中,前者都属于地区主义研究,后者属于区域研究。
当然,加强两个领域的联系结合或交叉融合,已成为当前学界的共识。比较地区主义研究者承认,需要从区域国别学中汲取新鲜知识和经验养分,甚至应该把比较地区主义研究视为“区域国别研究的重要内容”;而区域国别研究者也不断强调,要加强综合研究和理论研究,需要从地区主义研究中汲取理论构建的活力,甚至主张把地区主义研究视为“不可或缺的理论指导”。不过,如何构建既能解释世界各个地区不同的区域活动实践,又有着普遍性解释力的学术概念和理论体系,仍将是这两个领域的学者必须共同为之努力的学术任务,而且任重道远。
(本文载于《南大区域国别研究》2025年第2期,第143—161页。注释略。)



